日期:2023-05-04 21:18:34 来源:证券之星
证券代码:000652 证券简称: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:2023-53
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
(资料图)
关于为二级子公司兴实新材料提供 600 万元担保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
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特别风险提示:
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81.12 亿元,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
总额的 147.25%,对负债率超过 70%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45.20 亿元,占
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82.05%,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。
一、担保情况概述
根据经营发展需要,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二级子公
司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兴实新材料”)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
公司天津和平支行(以下简称“华夏银行”)申请融资1,200万元,期限6个月。该业
务为银行承兑汇票,票面金额1,200万元,兴实新材料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%交存
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,由公司提供600万元(敞口)连带责任保证。
二、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
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,公司 2023
年度为兴实新材料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2,000 万元。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兴实新材料提
供担保的余额为 10,000 万元,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 10,600 万元,兴实新材料可用担
保额度为 1,400 万元。
三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
(一)基本情况
让、技术推广;新材料技术研发;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;金属材料销售;金属制品
销售;金属矿石销售;有色金属合金销售;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;高性能有色金
属及合金材料销售;合成材料销售;建筑材料销售;木材销售;润滑油销售;非食
用植物油销售;专用化学产品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食用添加剂销售;农副产
品销售;食用农产品批发;食用农产品零售;谷物销售;豆及薯类销售;电线、电
缆经营;五金产品批发;五金产品零售;橡胶制品销售;塑料制品销售;玻璃纤维
增强塑料制品销售;针纺织品销售;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;日用口罩(非医用)销
售;石油制品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;机械设备租赁;工
程管理服务;国内贸易代理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
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危险化学品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
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。
天津泰达股份 51%
有限公司
中润华隆投资发 31.85%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 100% 天津兴实新材料科
展集团有限公司 % 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
邹凌 17.15%
%
(二)主要财务数据
单位:万元
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
资产总额 32,941.66 37,600.32
负债总额 28,578.97 33,332.22
流动负债总额 28,578.97 33,332.22
银行贷款总额 6,013.43 6,012.43
净资产 4,362.69 4,268.10
- 2022 年度 2023 年 3 月
营业收入 108,324.66 15,866.10
利润总额 145.43 -94.58
净利润 109.07 -94.58
注:2022 年度数据经审计,其余数据未经审计。
(三)截至目前,兴实新材料不存在抵押、担保、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。
(四)兴实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。
四、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
(一)公司与华夏银行签署了《保证合同》,主要内容如下:
汇率损失(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)以及鉴定费、评估费、拍卖费、诉讼费、
仲裁费、公证费、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
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。
(二)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届满,担保额
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。
(三)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泰达能源”)的其他股东邹凌、
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润华隆”)提供保证式反担保。
五、董事会意见
董事会认为: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,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
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,公司为其提供担保,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。兴实新材料为
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的全资子公司,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提供保证
式反担保,董事会认为该笔担保风险可控,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。
六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
(一)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 2023 年度担保额度内,担保总额度仍为
(二)本次担保后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81.12 亿元,占公司最
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147.25%。
(三)根据公司制度规定,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,
总余额为 0。
(四)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、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
担保责任的情况。
(一)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》
特此公告。
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
董 事 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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